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 中标结果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 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结果公告有效期:2021-06-17 至 2021-06-18
撰写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2736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2幢101

中标(成交)金额:26.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货物、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

服务要求: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

服务标准:满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超、杨文远、王淑华、任强、屈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21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服务05.2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食堂服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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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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