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09:46信息来源:********4&infoid=6aa0182f-f646-47fc-a924-57b********a">原文链接地址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21AFFAZ014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日
开标日期:2021年7月3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1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贰分(¥********.52元)
工期:100天
投标人业绩:1、广州超算南沙分中心项目通信光纤网络建设及智能化软硬件系统集成采购项目;2、110 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信息中心机房工程;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通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项目经理:景大晨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注册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粤144*****7060)
项目经理业绩: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信息中心机房工程。
技术负责人:曹剑州
技术负责人业绩: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投标人获奖: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北京无线电厂后二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捌万壹仟伍佰柒拾陆元陆角壹分(¥********.61元)
工期:100天
投标人业绩:1、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装修改造工程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奎屯市人员密集场所工程;3、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北区)康复中心、特护楼智能化工程;4、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项目(弱电工程);5、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勤人员宿舍项目弱电工程及信息化工程。
项目经理:郝科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注册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京********6903)
项目经理业绩:1、联想桥联合办事大厅装修改造工程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北区)康复中心、特护楼智能化工程。
技术负责人:马小光
技术负责人业绩: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吉林分中心综合机房楼项目配套工程采购集成总包工程。
投标人获奖: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金卡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 298号1幢901、9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万零贰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贰分(¥********.52元)
工期:100天
投标人业绩:1、云计算大厦电子智能化安装工程;2、桐庐县智慧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弱电工程;3、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 8#楼智能化系统工程;4、余杭区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弱电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经理:张文生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注册号: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浙133*****01125369)
项目经理业绩:云计算大厦电子智能化安装工程。
技术负责人:卢志明
技术负责人业绩:无。
投标人获奖:无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桂主任
电话:188*****1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 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李工
公示期: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姚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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