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___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__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乐至县城区部分公共照明升级改造项目

比选人(项目业主)

乐至县园林管理所

联系电话

***-********

比选时间

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

比选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公示期

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费

80.0000%

中选候选人名称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

专业

级别

证书

名称

证书

印章编号

项目负责人

袁宇

项目负责人

机电工程

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4062

中选候选人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

名称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代理费用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项目

业主

项目名称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代理

费用

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申请人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四川腾博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四川中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四川新元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四川泓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投诉注意事项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标签: 改造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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