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标段

项目编号:2021IFAGZ01448-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7月30日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政六街27号

投标报价(元):*******.79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安立乔,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0513,水安B(2019)*******

拟任技术负责人:李婷婷,水利专业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合同金额:8578.15万元,完工时间:2016年12月16日;

2.项目名称:新乡市东大沙河清淤覆堤3标段工程,合同金额:663.63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7月28日。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合同金额:8578.1452万元,完工时间:2016年12月16日,职务: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新乡市东大沙河清淤覆堤3标段工程,合同金额:663.63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7月28日,职务: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7号楼22层2203号

投标报价(元):*******.05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王文利,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776,豫水安B(2017)01366

拟任技术负责人:常留成,水利专业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晋城市书院河上游河道治理及清水复流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08.92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6月11日;

2.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禹州管理处2018年土建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合同金额:945.90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3月31日。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晋城市书院河上游河道治理及清水复流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08.92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6月11日,职务: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金铺镇人民政府司法所一楼102

投标报价(元):*******.57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雷向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3323,豫水安B(2019)01207

拟任技术负责人:李萌,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崇仁县相山桃源项目区,合同金额:2021.66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1月15日;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业绩:/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袁先生赵先生

联系方式:****-******** / 139*****7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杜工,联系电话:0552-*******

公示期: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5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作者: 编辑:

标签: 南水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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