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和县污水运营项目经理部药剂采购(第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包3、包4)
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和县污水运营项目经理部药剂采购(第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包3、包4)
一、项目编号:JCDL20210625091
二、项目名称: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和县污水运营项目经理部药剂采购(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包三供应商名称:昆山市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包三供应商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1355号6号楼1125室
包三成交金额:17500.00元/吨
包四供应商名称:昆山市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包四供应商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1355号6号楼1125室
包四成交金额:8000.0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 | 阳离子PAM | 阴离子PAM |
品牌: | / | / |
规格型号: | 分子量1200万 | 分子量1200万 |
数量: | 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单价(元/吨): | 17500.00元/吨 | 8000.00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龙兆良、朱立强、孙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联系电话:0555-237600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单位信息名 称: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3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刘敏15385652700
2.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
联系方式:高邦衡 陶金晶0555-23760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邦衡 陶金晶
电 话:0555-2376008
招标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