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综合热分析仪采购项目(GDC-2013090215498476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综合热分析仪采购项目(GDC-2013090215498476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综合热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9
查看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交供应商:哈尔滨百汇科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老师联系人:赵爽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it.edu.cn电子邮件:baihuike@126.com
开始日期:2013-09-02 07:09:11送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截止日期:2013-09-06 07:09:11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0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我公司本着“一切为了客户需求,竭诚追求完美一流”的企业宗旨。对于参加投标的产品作出如下的承诺:一、技术服务方面:1)我方将严格按贵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标的产品,保证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符合招标文件及国标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和包装,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2)保证及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检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参数、资料和技术服务。二、售后服务方面:1.对于投标的产品,保修一年,实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保修期间及时到需方需求现场进行维修。2.对所供产品进行严格检验,每次交货时向贵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3.通常情况下,对用户所遇到的问题,技术工程师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在电话、传真或E-Mail均无法解决的前提下,指定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问题发生现场,进行技术诊断,负责解决问题并将仪器恢复至最佳状态。定期质量检查与用户走访,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竞价单位名称:哈尔滨百汇科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企业简介哈尔滨百汇科贸易有限公司创建于2011年1月10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的中型企业,现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三颗头道街。公司现有员工25人,其中有着经验的高级工程师1人,销售工程师8人,售后工程师3人,行政人员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8%。公司从2011年成立起,就一直在开拓市场,抓住机会,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在积累业绩的过程中,公司始终本着“一切为了客户需求,竭诚追求完美一流”的企业宗旨为客户服务。并且公司对技术服务方面做出承诺:严格按客户的要求提供符合国标的产品,保证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符合招标文件及国标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和包装,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保证及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检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参数、资料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方面做出承诺:对于所供的产品,保修一年,实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保修期间及时到需方需求现场进行维修;对所供产品进行严格检验,每次交货时向贵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通常情况下,对用户所遇到的问题,技术工程师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在电话、传真或E-Mail均无法解决的前提下,指定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问题发生现场,进行技术诊断,负责解决问题并将仪器恢复至最佳状态。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包括: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等。其中主要以仪器仪表为主,目前涉及到的业务包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并且销售网络遍布黑龙江省。
报价总金额:270,000.00
采购人意见
因序号1:哈尔滨博实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缺少样品封样、仪器配件不齐全与采购需求不符合招标要求、不能实质响应;投标商出具弃标说明、用户出具了情况说明。故现确认:序号2:哈尔滨百汇科贸易有限公司,270,000.00元中标。 请予以审核通过,为盼!【并传真至***-********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哈尔滨百汇科贸易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70,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83083535。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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