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成交公示】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安区】【成交公示】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一、项目编号:2021-ZBDL-190
二、项目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春华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三十铺镇兴皖路
中标(成交)营业额的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提供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或送餐制;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杨世树、蒋朝晖、吴文化、张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周集路与梅山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17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方式:152*****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 话:152*****67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一、项目编号:2021-ZBDL-190
二、项目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春华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三十铺镇兴皖路
中标(成交)营业额的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清水河学校第二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提供中餐,自愿就餐,采取现场就餐或送餐制;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杨世树、蒋朝晖、吴文化、张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周集路与梅山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17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方式:152*****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 话:152*****67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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