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
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
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合同公告(合同包[350921]MHS[CS]*******_1_****************0N_5983)
一、合同编号:[350921]MHS[CS]*******_1_****************0N_5983
二、合同名称: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合同包[350921]MHS[CS]*******_1_****************0N_598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921]MHS[CS]*******
四、项目名称: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二桥下1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42号奋安创意园F区2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90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 | 1.效果评估。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实施安全利用措施地块样品检测、跟踪监测、评估安全利用措施的效果、安全利用率核算,以及取得效果是否符合“土十条”考核要求,安全利用率按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试行)》等标准要求进行核算,明确安全利用率是否达到91%以上。根据霞浦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霞浦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目标及考核指标,通过文件审核、台账核查、现场勘察、布点采样分析等,组织专家(验收专家组专家不得少于5人,验收专家需包括福建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专家),进行治理与安全利用的效果评价,评价治理与安全利用效果。 | 60 | 2020年霞浦县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效果评估和监督,按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试行)》等标准要求进行 | 197000 |
合同总金额:¥197,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合同签订后,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情况,在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评估,于2021年12月31日前 )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8-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8-032021-08-03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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