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域阅卷系统采购成交公告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域阅卷系统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域阅卷系统采购 | ||
品目 | 货物/图书和档案/档案/电子档案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3日17:2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边超、刘峰、刘玉坤 | ||
总成交金额 | ¥5.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25609 |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69956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22825609 | ||
附件: | |||
附件1 | 推荐理由.jpg |
一、项目编号:LNJC20210723004(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0723004)
二、项目名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域阅卷系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中标(成交)金额:5.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域阅卷系统采购 | 1、阅卷申请:协作法院可审查、登记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阅卷申请,并需将查阅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做成影像作为附件上传,通过档案系统将附件与阅卷申请表一并发送至档案所在的管辖法院。 2、阅卷审核:管辖法院收到阅卷申请后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允许查阅及查阅范围,符合查阅条件的同意阅卷申请,否则退回申请。 3、卷宗查阅:协作法院收到允许查阅的信息后,可为查阅人开通电子诉讼卷宗查询。 当事人或律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该档案查阅地址,可查阅电子卷宗,当天有效。 当地法院根据申请人需求,可以打印、拷贝电子档案,并加盖协作法院“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视为档案所在法院证明章,对外有效。 | 1、阅卷申请:协作法院可审查、登记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阅卷申请,并需将查阅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做成影像作为附件上传,通过档案系统将附件与阅卷申请表一并发送至档案所在的管辖法院。 2、阅卷审核:管辖法院收到阅卷申请后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允许查阅及查阅范围,符合查阅条件的同意阅卷申请,否则退回申请。 3、卷宗查阅:协作法院收到允许查阅的信息后,可为查阅人开通电子诉讼卷宗查询。 当事人或律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该档案查阅地址,可查阅电子卷宗,当天有效。 当地法院根据申请人需求,可以打印、拷贝电子档案,并加盖协作法院“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视为档案所在法院证明章,对外有效;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超、刘峰、刘玉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2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
联系方式:024-86995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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