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结果公告

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10:4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无王悦、李敏
总成交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茹
项目联系电话186*****263
采购单位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63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4-15 至 2021-04-16
撰写单位: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32-00047

二、项目名称: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二次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天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管理、用餐服务、食堂保洁等。

服务要求: 食堂服务采购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1名中级及以上厨师(保证3名中级以上厨师进行岗位轮换),面案1名、水案1名、前台1名、食堂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餐饮人证书)1名、勤杂工1名等共计6名工作人员,负责化工园办公楼内机关职工早、中餐。制定食谱,按要求采购食品,公布价格,每日报表。 2、 用餐时间:周一至周日;早餐8:00时-9:00时;中餐11:30时-12:30时;晚餐5:00-5:30。 3、 负责采购人每日75人自助式早、午餐,8人晚餐供应。按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职工用餐标准全额拨付给成交供应商。 4、 负责免费提供采购人临时安排在食堂的对外公务接待服务,标准工作餐。 5、 制定每周食谱,7天一更新,每月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汇报当月食堂管理情况及有关资料。 6、 严格验收物流中心配送食材,做好详细记录工作。 7、 做好食堂自助式早、午餐供应工作,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和品种科学营养。早餐主副食:豆浆油条、牛奶;花卷、馒头等;2种粥或面条、疙瘩汤;鸡蛋小咸菜4种;午餐主副食:2面1米;6熟2凉1炖1汤;水果、酸奶等;8人晚餐主副食:两素一汤(一荤一素)准备。 8、必须选用有资质的物流中心配货,严格按照要求保证食品蔬菜的数量、质量,确保主副食、果蔬来源新鲜可靠,价格合理,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抽查中发现有质量和其他问题,首次警告整改,并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管理费,再次发现开除当事人、处罚成交供应商,直至解除合同。 9、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0、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保证食堂零利润。 11、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职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达95%以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中标成功单位需要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洁。 承包经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及采购人会议的决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成交供应商需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严格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悦、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186*****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茹           

电 话:186*****263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次定稿)2021年化工园管委会办公楼食堂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 副本.doc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运营服务 食堂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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