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第2轮)
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第2轮)
【发稿时间 :2021-08-04 阅读次数:】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标单位 |
1 | 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 | - | 1 | 项 | 540000.0000 | 沈阳新建大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大洼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 | 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1、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 BJ 1 3 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 5 0 l 8 0—9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 B 5 0 2 2 O一9 5)等文件要求,现需收集到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 2、实地调查情况:中标后,对地块进行外业实地勘测,对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空间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建设现状等分析。 3、资料整理:对编制规划项目地块资料进行分析整理,进行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定总体规划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 4、编制方案:按照大洼区总体规划,进行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用地12.5平方公里。成果包含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集,规划实施评估专题和产业策划专题。 5、成果要求: (1)文本成果。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实施评估专题、产业策划专题等(含文本、图纸及说明书 6 套)。 (2)电子文件。共 1 套,承载介质为光盘。 6、完成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内完成项目文本、图纸及说明书以及提供1份电子文件,承载介质为光盘。 7、验收要求:通过组织的专家评审,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 二、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内完成。 | 一、项目需求响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等文件要求,整理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基础数据资料。2、中标后,对地块进行外业勘测,对经济开发区起步区的地理区位、自然概况、资源条件、交通条件、历史沿革、产业发展、建设现状等进行分析。3、对编制规划项目地块进行整理分析,开展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评估确定总体规划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需求。4、按照大洼区总体规划,进行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用地12.5平方公里。规划成果包含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集,规划实施评估专题和产业策划专题。5、成果包含文本成果和电子文件成果。文本成果: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实施评估专题、产业策划专题等(含文本、图纸及说明书6套)。电子文件成果:光盘1套。6、按规定时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完成项目文本、图纸及说明书,以及提供1份电子文件,承载介质为光盘。7、最终成果内容通过专家评审,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二、我院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三、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内完成。 | 无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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