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排水口水质污染采样检验检测委托年度服务中标结果
河道排水口水质污染采样检验检测委托年度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NTHH202149(JC14);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崇川区河道排水口水质污染采样检验检测委托年度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公告日期:2021年7月22日
四、定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8月3日在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评标室定标;
五、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实训楼六楼S604-S606室、S611-S614室;
3.成交金额: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 苏环计[2006]30号)文件内规定各项目收费标准价乘以检测项目单价下浮的成交值75%。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崇川区河道排水口水质污染采样检验检测委托年度服务;
2.服务范围:南通市崇川区内,采购人根据需要指定的河道排水口水质检验检测。采购人与服务供应商就“具体项目的委托检验检测”签订合同,并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实施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监测因子,必要时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其他指标。
3.服务要求:
(1)服务商需自行组织提供相应服务工作团队,服务团队人员应当具有履约服务的资历经验。
(2)服务商在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服务的缺陷,采购人有权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直至缺陷更正,进行处惩,如服务供应商对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扣除。
(3)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在作业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健康和确保对作业环境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如因管理不善和操作不当引起的各类人身伤害、工伤事故等,或矛盾纠纷,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调解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服务过程中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5)环境专项技术服务按环保部门专项要求进行。
(6)检验检测服务须提交规范的检测报告。
4.服务时间:按以下时间节点提供相应的“具体项目的委托检验检测”服务,工作流程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也应满足以下要求,特定项目可以参照分析方法要求适当延长时间,特殊情况数据即出即报。
(1)例行水样检测:现场检测结束或取样之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数据汇总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
(2)应急检测:分析数据第一时间(原则上数据即出即报)报送任务下达人,事后3天内出具应急检测报告。
(3)其他环境专项技术服务:简单任务5天提交数据表,分阶段的任务每阶段完成现场检测结束或取样之后7个工作日提交数据表;10个工作日提交综合分析报告。
5.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对本项目布设取样点位,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七、磋商小组名单:评审专家张满霞、丁邦琴、周杰。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计费按“¥3000.00元”一次性计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南通市新市街118号;
联系人:沙先生;
电话:13646196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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