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东莞东站客运大楼、汕头站综合大楼(3-11楼)的消防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东莞东站客运大楼、汕头站综合大楼(3-11楼)的消防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谈判成交候选人的公示

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谈判(项目编号:HFWB-2021-4、包件号:1~2)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谈判响应申请人递交了2个包件共6份的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了1家谈判申请人,被否决的情况是未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了本项目2个包件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现将2个包件的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8-4 9:30 至2021-8-7 23:59止),具体如下:

包1

序号

采购编号

包件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拟成交价(元)

推荐顺序

1

HFWB-2021-4

1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500

1

2

广东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8200

2

包2

序号

采购编号

包件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拟成交价(元)

推荐顺序

1

HFWB-2021-4

2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1000

1

2

广东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1100

2

相关谈判申请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异议资料须在公示期间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其时间以异议人寄出时间为准,并须在公示期内传真或电话告知公示人)。

异议资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是法人的,其异议资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的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项目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

6.异议函件有关资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异议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不再另行公示成交结果。

公示人联系电话: ****-*******

收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铁路生活区惠州二号办公楼

收件人:刘先生

采购人名称: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日期:2021-8-4

标签: 业务外包 消防 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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