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市华夏路东延、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市华夏路东延、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254号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华夏路东延、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华夏路东延西起东环路,向东与泉兴路、东兴路相交,延伸至规划路,全长1144.295米;规划路GK0—GK0+302.294,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电力、弱电、照明、交叉口智能交通设施及华夏路全段道路两侧各34.25米绿化带及步道等 | 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偃师市华夏路44号 | 施工中标价的0.98%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偃师市华夏路东延、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 | / | / | 随施工 工期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海涛(组长)、赵红玲、詹秋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0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3号楼1111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58*****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58*****707
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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