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1至2023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第2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1至2023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第2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1至2023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第2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2标段(重新招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娄底市安达道路救援设施分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鸿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怀化市通畅高速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8.5 -2020.8.9),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有关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有关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高丰路一号
联 系 人: 胡慧
电 话: 177*****817
招标代理: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高丰路一号
电 话:173*****813
邮 编:417000
附件1:
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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