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乳制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质疑回复书
关于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乳制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质疑回复书
质 疑 人:广州宗滋宜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38号之一214房
法定代表人: 萧富文
委托代理人:徐伟峰电话:137*****812
质疑人于2021年7月30日对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乳制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1-J1-07039-NNJC-1)的成交结果提出了质疑。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的规定,2021年8月5日该项目原评标委员会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研究后的处理意见
关于“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疏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成交供应商广西耀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嫌疑,项目成交结果显失公平。并提出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到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质疑事项的意见。
经核实,广西耀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次响应中未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本项目货物应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广西耀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实未取得有关行政审批证件。考虑本项目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存在瑕疵,建议采购人重新采购,就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增加获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疏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成交供应商广西耀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嫌疑,项目成交结果显失公平”该部分质疑不成立;“(广西耀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到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该部分质疑成立,且该部分质疑成立后影响成交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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