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1FW1742
二、项目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H区348室;
中标金额:*******.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荣香、强军、王奇、丁守海、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价结果,金额:9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①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投标函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③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53*****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方式:********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方式:李云 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153*****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供应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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