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1FW1742

二、项目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H区348室;

中标金额:*******.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荣香、强军、王奇、丁守海、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价结果,金额:9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

①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投标函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③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53*****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方式:********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方式:李云 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153*****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供应商业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管委会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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