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的合同公告(11N00767704920211801)

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的合同公告(11N007677049202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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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1-C3-050043-GXTZ

四、项目名称: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政务服务中心409室

联系方式:185*****634

供应商(乙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4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
数量:1
单价(元):4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科学编制长洲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编制长洲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配合国家完成国家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健全基于全区“空天地网”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制度;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服务时间: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长洲区林地利用规划编制,2021年10月20日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
服务标准:(一)规划协调
规划应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规划的衔接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落实。
(二)专家评审
规划成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规划评审情况在规划说明中要形成专章,并将专家评审意见及规划协调意见采纳情况一并说明。
(三)规划审查
按照规划协调与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规划成果材料,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
(四)规划报批

2.合同金额(元):48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8-06 17:24:3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标签: 编制服务 规划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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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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