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及土方工程中标结果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及土方工程中标结果
蕲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及土方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 招标概况
蕲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桩基及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于 2013 年9月 27 日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2013 年 10 月 9 日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3年 10 月 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公安局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 评标结果
标段号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并列第二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鄂东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9 | *******.65 | *******.65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
拟派项目经理 | 李启松 | 刘铅钊 | 詹学坤 |
三、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3 年 10 月 12 日 17时至 2013 年 10 月 15日 17 时(北京时间)。
四、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公安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一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 (传真): 189*****6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134*****833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蕲阳大道288号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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