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交易编号:ZZTH-PLLT*******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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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连 博 | 联系电话 | 136*****751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02 1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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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 ZZTH-PLLT******* | 工程-施工 | *******.25(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 2021 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
3.建设规模:①旅游产业方面:全力打造张鳌坡旅游观光长廊通道 1.43 公里,对路面进行坑槽处理、缝隙处理、加装玻璃纤维格栅并铺油罩面 9225 平方米,厚 4cm;铺油罩面水泥道沿铺设 3000 米;铺装路肩 2000 平方米;新修旅游厕所一处 32 平方米;新建儿童游乐场一处,建成儿童游乐沙滩,安装游乐设施 6 台(件)。
②村容村貌整治方面:对崖窑社 75 户围墙进行改造提升,清理房前屋后三堆并对房前屋后进行整理,配套整理排水渠和土路肩 6600 米,栽植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苗木,硬化户间道路 4200 平方米。
4. 项目概算:300.00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业绩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19时00分至2021年8月7日17时00分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7日17时00分之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
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ZZTH-PLLT*******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相关要求
1.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含清单预算的word格式及正版广联达格式1份)送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塬明都正门112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连 博
电 话 :136*****7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1004
联系人:于 倩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投标竞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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