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项目名称: |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15 11:01:0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包河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发改字 [2016] 7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BGZ0009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BBGZ00093
2.5 建设地点: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约5600平方米幕墙窗及栏杆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控制价。
2.7 合同估算价:990万元
2.8 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护理院部分所有的电动排烟窗、固定窗、上悬窗、门联窗及一楼玻璃幕墙,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外窗护栏杆等装饰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项目不采用)。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 4月16日上午09:00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136*****51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编:/
联系人:鲍工
电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系统依次推送。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项目名称: |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15 11:01:0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包河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发改字 [2016] 7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BGZ0009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BBGZ00093
2.5 建设地点: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约5600平方米幕墙窗及栏杆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控制价。
2.7 合同估算价:990万元
2.8 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护理院部分所有的电动排烟窗、固定窗、上悬窗、门联窗及一楼玻璃幕墙,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外窗护栏杆等装饰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20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项目不采用)。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 4月16日上午09:00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136*****51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编:/
联系人:鲍工
电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系统依次推送。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BBGZ00093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1ABBGZ00093)答疑公告如下:
1、问:玻璃幕墙招标范围是否为一层位置玻璃幕墙?
答: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残联1#楼、残联2#楼、残联3#楼、护理院(1-18层)的外窗护窗栏杆(热镀锌钢管)工程,护理院(1-18层)所有的电动排烟窗、固定窗、上悬窗、门联窗等外幕墙玻璃窗(含骨架)工程(含护理院一楼玻璃幕墙)及残联1#楼、残联2#楼、残联3#楼内置中空百叶窗。
2、问:如玻璃幕墙招标位置是一层玻璃幕墙,清单描述中立柱为65*120铝合金型材,但施工图纸节点图中为65*160铝合金型材,请明确型材规格。
答:一层玻璃幕墙部分主立杆型材规格按65*160,其余部分为65*120。所产生价差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后期不予调整。
3、问:如玻璃幕墙招标范围不是一层玻璃幕墙,请提供详细的招标范围和详细节点大样图。
答:节点大样图详见幕墙及建筑节点图。
4、问:请明确电动排烟窗的具体位置和数量。
答:详见建筑平面图。
5、问:请明确预埋件是否包含在本次玻璃幕墙综合单价中。
答:包含。
6、问:阳台推拉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吗?请明确。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7、根据招标补遗的要求和断桥铝合金玻璃造型幕墙窗表计算,图纸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悬殊过大,是计算错误还是图纸有误?清单工程量5713.97m2,图纸工程量为9349.26m2。外装饰吊篮13559.20m2,图纸工程量为19306m2。
答:本次幕墙窗招标非图纸全部范围。请投标人认真对照本次招标范围编制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136*****517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
2021年4月30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佰叁拾万伍仟柒佰肆拾叁元陆角柒分(¥*******.67元)
质量:合格
工期:70
资料公示: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佰叁拾万伍仟柒佰肆拾捌元贰角陆分(¥*******.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70
资料公示: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联系人: 余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鲍工
联系电话: ****-********
公示期: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ABBGZ00093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伍佰叁拾万伍仟柒佰肆拾叁元陆角柒分(¥*******.67元)
备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海军,徐细华,范凤兰,钟继兰,范欢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4日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合同编号: | 2021ABBGZ00093-001 |
合同名称: |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
项目编号: | 2021ABBGZ00093 |
项目名称: | 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 |
招标人(甲方): |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中标人(乙方): | 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合同金额: | 530.574367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7月02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4&infoid=*******d-77fa-4f51-af23-3484d067f8c3" target="_blank">包河区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幕墙窗及栏杆施工中标公示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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