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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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项目地址:市级·包河区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2021-07-01 17:56:09
公告正文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HN00178

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22021年78,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2:0017:0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9点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4日9点30分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3号谈判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8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附件:
********c9d4&appUrlFlag=ztbAttach&siteGuid=7eb5f7f1-9041-43ad-8e13-8fcb82ea831a" title="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项目地址:市级·包河区
财政委托编号: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交易平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2021-07-01 17:56:09
公告正文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HN00178

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22021年78,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2:0017:0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9点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4日9点30分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3号谈判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8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BBHN00178
二、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天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美第阳光大厦1栋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893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智慧执行一体化服务终端
品牌:通达海
规格型号:TDH-300T-ZX
数量:1台
单价:160000元
(1)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晓荣,熊科,徐宏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07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8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BBHN00178-001
二、合同名称: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BBHN00178
四、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89*****863
供应商(乙方):合肥天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美第阳光大厦1栋404室
联系方式:139*****8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采购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采购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89.3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采购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服务中心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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