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设 备 拆 运 协 议
立协议人: (下称转让方)
(下称受让人)
二〇二一年7月23日,由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代理的蚌埠市交通集团废旧物资拍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B2021CQP053),受让人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11.9万元的价格成交。现双方就拆、运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范围:装载机、压路机、砼配机等废旧设备一批 ,评估明细表列明的设备、家具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交付依据,交付时按现状进行交付。协议约定范围内拆运后的物资归受让人所有。
二、受让人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0.85万元。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账号:
收到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为受让人开具一般收据。
三、拍卖成交后,受让人即可派人与转让方共同看护标的物,待缴清成交款项后凭代理机构出具的《交付通知书》与转让方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四、拆运完毕后,转让方现场查验,确认受让人没有超范围拆运或未有因拆卸而损毁其他物资,并按约定将垃圾清运出场后,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受让人有超范围拆运的行为或损毁了其他物资,则按被损毁设施重置价值赔偿;
如未按约定将垃圾清运完毕,则履约保证金留在转让方帐户,直至受让人将垃圾清运至原建筑地平。
五、受让人交清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后应立即进场拆运。拆运时限为 2021年8月9日。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可征得转让方同意后,适当顺延。
六、受让人负责拆卸、搬运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自行承担拆卸、搬运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拆卸、搬运过程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七、拆运过程中,受让人应遵守转让方的作息制度,遵守转让方的进出制度。
八、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转让方(盖章):受让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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