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消杀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消杀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1-J3-990766-JGJD(审批编号:NNZC[2021]2923号-001)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消杀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卫劲虫害防治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青秀区新民路1-19号凯旋世纪I栋1-1902号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2288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消杀服务 服务范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消杀服务1项。 服务要求:(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处置。(2)灭鼠、蟑、蝇、蚊:每个月对每个服务地点公共区域外环境定期全面消杀1轮次,每2个月对每个服务地点内环境局部查遗补漏消杀1轮次,每季度对每个服务地点内外环境全面消杀1轮次。每半个月对服务地点排查填堵鼠洞1次(发现即处理),每一周对服务地点公共区域垃圾箱及垃圾暂存间灭蚊灭蝇灭蟑螂1次。(3)在服务期内,出现突发病媒生物密度异常升高,或者采购人有迎检任务需要消杀病媒生物时,成交方按采购人要求做到随叫随到。(4)必须保证灭鼠、蟑、蝇、蚊药械的安全使用,在服务期间出现药物安全事故由成交方承担责任。(5)免费提供灭鼠、蟑、蝇、蚊技术培训。(6)负责投药前后鼠、蟑、蝇、蚊密度监测。(7)不得使用国家、自治区禁止使用的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的药物。(8)消杀期间,成交方负责协助采购人做好场所的清理工作(如清理四害痕迹等)。(9)如果服务场所所需除四害药械超出合同范围,由成交方负责不足部分。(10)所有消杀使用的灭鼠毒饵站以及四害孳生地消杀都须有标签、标示牌等配置并做到精准投放。(11)在服务期内,成交方保证采购人消杀四害达标,保证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丽萍(组长)、梁劲松、杨宗达(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形式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金额:3432.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附件:附件.zip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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