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黄兴北路商务区和宗教历史文化街区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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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黄兴北路商务区和宗教历史文化街区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100-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黄兴北路商务区和宗教历史文化街区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0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编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区域控规修编-黄兴北路商务区和宗教历史文化街区(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8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6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HNHY-2020-ZF023-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

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

/

/

1

760000

760000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

2

差旅费

/

/

1

5000

5000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外出工作调研等所需的、燃油费、车辆损耗费等费用。

3

打印费

/

/

1

5000

5000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各阶段打印文本图纸所需使用耗材费等。

4

其他

/

/

1

90000

90000

税费及其他。

合计

86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3-03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提交正式成果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通过后一年内支付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087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更高品质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尤其是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增两减”要求,即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设施、道路密度,减少中心城区的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的要求,从而改进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顺畅交通,提高城市品质,塑造优美的城市空间和城市环境。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对长沙市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以及滨水地区和山前地区等26 个重点地区开展了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工作,本次主要对已完成审批的街区层面城市设计覆盖区域进行控规修编,细化和落实街区层次城市设计的核心管控要求,对原控规进行优化与完善,强化城市设计和控规的一致性,并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规划控制与引导,从而塑造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芙蓉中路,西临湘江大道,南至中山路,北至三一大,规划面积 397 公顷。

三、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四)《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 年修订)

(五)《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在编)

(六)《长沙市黄兴北路商务区和宗教历史文化街区城市设计》

(七)《中心分区开福寺单元(Z04)、烈士公园单元(Z06)控制性详细规划》

(八)《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九)各相关专项规划

(十)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

(十一)《长沙市城市和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试行)》(长资规发〔2020〕126 号)

(十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

(十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四、主要规划内容

该项目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修编。重点是对用地及原有建筑物现状、土地权属情况、原有规划审批情况、上层次规划要求等进行核实说明,梳理控规层面和街区层面城市设计成果和要素。对片区城市配套设施承载力、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及其他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等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后可能引发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一)功能定位及空间结构

根据城市设计对片区功能定位及空间结构的要求,对控规的功能定位及空间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二)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城市设计对控规优化建议,从结合历史建筑和慢行通道增加了部分绿地;将历史文化核心区的容量、建筑高度降低,建筑密度适当提高;将地铁站点周边用地的建筑高度和容量适当提高几个方面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对具体地块用地性质和指标进行优化和细化;研究落实片区南部和北部地下空间规划。涉及出让地须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要求。

(三)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轨道交通配套设施用地,结合城市设计要求优化路网结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慢性系统、过街设施以及交通设施布局;研究控规路网如何有效保护历史建筑和充分保留现状街巷等问题。

(四)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城市设计要求优化中小学、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和公园绿地等设施用地布局。

(五)市政基础设施

结合优化后的用地方案优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燃气工程等内容。

(六)落实管控要素

结合城市设计连接湘江风光带的绿色通廊、结合历史建筑的开敞空间以及绿色廊道等管控要求对控规开敞空间进行优化,控制重要界面。结合已建建筑,优化沿湘江的天际线,合理确定各地块的控制高度。

(七)历史文化保护

保护片区历史保护建筑、宗教文化资源、重要历史遗存等重要文化资源,落实保护范围。

五、成果和时间要求

(一)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需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内容提交,含文本、图纸、附件。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图、开发容量控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按内容需要分开绘制)、五线控制图。编制成果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行业有关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成果格式:文本为 word 格式,图形为 dwg 及 jpg格式。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和纸质文件 6 套。

(二)时间要求

总体要求在 2021 年底完成。

六、审查阶段与权限

(一)审查程序:

现状调研阶段:完成现状调研,通过场地调研、资料收集、调查采访等形式,全面掌握规划范围的现状基础,对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价和总结。初步成果:完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专家审查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反馈规划编制单位。

送审成果: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初步成果会议纪要修改完善后提交公示版,公示结束后将公示和部门意见反馈规划编制单位,形成送审成果。

正式成果:根据各职能部门意见、公示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形成正式成果,报市规委会审议。

(二)权限:市审。

七、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八、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叶蕾,158*****328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为格式内容,乙方单位非中小微企业,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地址:曙光中路165号
法定代理人:冯意刚法定代理人: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段鹏委托代理人:曾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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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 历史 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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