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 中标结果

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 中标结果

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2021GB31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8月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标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单位

/

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河南茂东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恒大绿洲15号楼1106号

苗豪豪

13838088696

3485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原阳县法制文化公园宣传栏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0日历天

详见附件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新玲、朱南、张培臣、周曙光、尹广礼(采购人代表)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机构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600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原阳县司法局

地址:原阳县城关镇(检察院南邻)

联系人:毛国稳

电话:13938743877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华兰大道李烨科技楼1003室

联系人:张喜俊

联系电话:15617120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喜俊

联系电话:15617120857

标签: 宣传栏 公园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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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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