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2017-2019年度农村人饮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邕宁区2017-2019年度农村人饮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邕宁区审计局对邕宁区2017-2019年度农村人饮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实施单位情况邕宁区农业农村局为行政单位,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实施等建设单位责任;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承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建设、维护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饮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邕宁区农业农村局2017年至2019年组织实施农村人饮项目共4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9423.49万元。其中,管网改造、管网铺设项目共17个,总投资共计1378.19万元,均已竣工验收并移交下属管理单位或其他受益单位进行管理;新建水塔、蓄水池、泵房、消毒房等系列配套人饮项目共31个,计划总投资共计8045.30万元,其中30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移交下属管理单位或其他受益单位进行管理,1个项目已完工验收但尚未移交。
(三)项目建成后运营及管理情况2017年至2019年度实施的项目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共计47个,竣工后移交给川泉自来水厂、邕宁区英雄水库管理所、邕宁区那才电灌管理站、五合华侨林场、各村委进行管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工程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各建设环节基本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各建设环节基本完整;对于需要实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基本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项目管理实际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管理。
(二)项目建成后运营与管理
1.水质达标情况。工程项目竣工后进行水质检测,运营后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2.工程项目维修、养护、使用情况。各管理单位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巡逻检查,工程漏水或其他情况需要维修时,用户上报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负责维修。
3.水费收缴管理情况。(1)蒲庙电灌站水费收缴登记管理较为完善,能够对应收未收水费金额进行登记。(2)那才电灌站和英雄水库水费收取基本符合物价规定,能正常开展水费收缴工作。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基本能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
(四)下属电灌站资产、收支管理情况各站所制定了相关的资产、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收入支出、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对站(所)长、副站(所)长、办公室和财务室的管理职责进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与履行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验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结算、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邕宁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合同审核、订立管理,确保合同履行执行到位;建立管材管理制度,加强管材管理;规范项目验收工作,落实专人核查清理未结算项目;建章建制,完善人饮工程项目建成后的运营与管理等建议。四、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合同签订与履行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等2项问题,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了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部分整改,其余17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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