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S系统验证项目—自动驾驶系统交通场景数据采集和系统验证-中标公告

ADAS系统验证项目—自动驾驶系统交通场景数据采集和系统验证-中标公告

ADAS系统验证项目—自动驾驶系统交通场景数据采集和系统验证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8-14 10:01:14

我公司受中汽数据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07月20日发布公告,对ADAS系统验证项目—自动驾驶系统交通场景数据采集和系统验证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供应商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广州泽尔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8年-2020年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二:苏州智行众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8年-2020年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三:中质智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17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中应附汇款凭证或其他形式担保凭证复印件,且汇款人或被担保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账户证明。不合格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岳松

电话:********73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标公告 数据采集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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