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八公山区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

二、项目名称:八公山区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强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北路1066号综合楼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贰拾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20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八公山区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品牌: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规格: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供货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家胜(组长)、计梅、周刚(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收取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7月30日14时3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八公山区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南市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淮南市八公山

联系方式:189*****195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18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刚王宇

电话:189*****195188*****760

标签: 物资采购 防汛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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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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