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堌分公司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XXCG2021152A-重1中标(成交)公告
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堌分公司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XXCG2021152A-重1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堌分公司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号建委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32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主要包含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堌分公司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升级改造,设计规模3000m3/d工程,维持现状处理规模3000m3/d,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在厂内经浓缩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不大于80%,臭气处理目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4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望平、唐成连(评标组长)、徐东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8栋,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178*****00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为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萧县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鹏 ********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8栋
联系方式:姜工 178*****0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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