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LZZC2021-C3-240064-GXZC)成交公告
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LZZC2021-C3-240064-GXZC)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ZZC2021-C3-240064-GXZC
二、项目名称: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400000.00(元) |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 | 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 | 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 | 2021融安县第二届消费购物节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推广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活动所有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永萍,张国秀,张家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招标类)标准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地址:融安县商务综合楼一号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家芳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
项目联系人:韦英连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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