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学-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海南中学-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KGSF(ZB)-********

二、项目名称: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信息

3.1、中标单位名称: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2、中标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详见“附件1”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一年合同期内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后两年度合同,否则将终止后两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秦小梅(组长)、吴琪婉、周鹏、蒋培、傅军、何猛雄、何雪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中学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路街

联系方式: 韩老师 ****-********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第32层3238房

联系方式: 蔡先生****-********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附件1”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美伦校区学生食堂经营模式的复函》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将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委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约定经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项目地址:海南中学

(三)项目规模:海南中学美伦校区办学规模3300人,其中,第一年招生718人(含小学到高中),第二、第三年逐年增加,第三年学校总人数达3000人以上。第一食堂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能容纳1200人同时用餐。

二、委托管理食堂经营项目和范围

招选食堂经营企业承接海南中学美伦校区第一食堂经营管理。经营企业需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自助餐、特色风味等服务。提供早、中、晚三餐,能否开设夜宵经营,须经学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营方式

本食堂采取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照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不得以本食堂的经营权与外界有任何债权债务,一但发生,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四、委托管理食堂的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按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基本的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经营者使用,需要补充的设备由经营者自行出资补充,根据《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美伦校区学生食堂经营模式的复函》精神,学校不收取经营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本食堂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和燃气开户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

(三)经营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经营者应严格按46号文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经营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海口市其它学校和本校区周边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上调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

(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

(九)甲方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十)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协议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托管时,如经营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经营者。

(十二)甲方配备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好交回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缴纳至少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2、供应商中标后,须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采购方打造智慧食堂,所有的机器设备和软件技术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经营期限(履约时间)、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

1、委托经营期限(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一年合同期内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后两年度合同,否则将终止后两年度合同。

2、服务地点:海南中学

3、服务方式:按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实施

七、考核方法及标准:按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实施。

八、其他

1、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要求。

2、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3、合同的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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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标公告 经营管理 食堂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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