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港大道荔城段(仕方桥至谷城路)工程第三次设计变更审批结果公示设计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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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港大道荔城段(仕方桥至谷城路)工程第三次设计变更审批结果公示设计变更公示

【信息时间:2021/8/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涵港大道荔城段(仕方桥至谷城路)工程
建设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造价
272,977,678元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金额500万元以上的
2、拟设计变更内容
1.污水管道运行期间,因道路地基受不可抗外力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管道多处接头脱节损坏。为切实完成整改木兰溪流域专项巡查反馈的问题,根据区领导现场调研指示及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9]23号精神,对污水管道局部调整建设方案变更设计(具体详见附件)。
2.新建福厦客专铁路进场后,发现铁路桥墩侵入涵港大道的主辅车道路面中,根据《莆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新建福厦铁路与部分市政道路平面交叉问题的纪要》([2018]10号)精神,需对涵港大道K0+120-K0+420路段进行变更设计。
3、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4.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4、预估的造价变更
变更及签证:污水管道变更增加造价约1324.73万元、下穿客专铁路段变更增加造价约218万,合计1542.73万元(下浮后) ;增项:无;甩项:无。
变更累计增加造价:第一次变更增加造价约171万元,第二次变更增加约109万元,本次增加约1752.61万元,累计增加2032.61万元(未下浮),下浮12%后为1788.6968万元,占合同价6.55%。
5、其他附件材料
1.《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9]23号》;2.《莆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新建福厦铁路与部分市政道路平面交叉问题的纪要([2018]10号)》;3.设计变更图纸;4.变更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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