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鞍山市·立山区]鞍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鞍山市·立山区]鞍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鞍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5 | 工程名称 | 鞍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鞍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项目 | ||||||||
建设单位 | 鞍山陆港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东至红旗路,南至麦山南街,西至麦山子山体,北至麦山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 | 胡茂荣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 99.200000% | 2021年8月20日开工至2021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02天 | 合格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97.8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胡茂荣 | 尹吉秀 | 杜军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胡茂荣 | 董江 | 杜军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潘占东 | 胡金旭 | 王维阳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陕建安B(2021)*******],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陕161*****027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CB【2018】49279],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津建安B(2015)*******],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津********8097]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4] |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S004] | 注册一级建筑师[********2]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99.200000% | 95.700000% | 98.8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1年8月20日开工至2021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02天 | 2021年8月20日开工至2021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02天 | 2021年8月20日开工至2021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02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评审得分 | 97.83 | 85.74 | 77.92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设计费率1.74%;施工费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9.2%。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设计费率1.7%;施工费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5.7%。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设计费率1.72%;施工费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8.8%。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