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景湖路(沿湖段)道路工程

新干县景湖路(沿湖段)道路工程

[新干县]新干县景湖路(沿湖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8-13]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新干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新干县景湖路(沿湖段)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 新干县城北北门湖旁
建筑面积 0.0 ㎡结构/层数 框架/0层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土方开挖回填、原路面拆除、车行道沥青路面摊铺、人行道绿化及铺装以及给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控制价 *******.07元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3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宜春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投标报价 *******.74 元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文辉注册编号********3189;
建造师等级二级注册专业市政公用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注册专业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注册专业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15
通过资审的家数15未通过资审的家数0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宜春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申报的业绩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宜春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承诺内容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承诺内容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认定的依据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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