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3个项目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自治区]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3个项目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3个项目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7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1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8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7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12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10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别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454 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547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6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全长8.402公里,其中主线长7.61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m,含1座1.228公里黄河特大桥,结构形式为双塔双索面钢混叠合梁斜拉桥,主桥跨径296米,双向六车道、桥面宽度33米。互通立交连接线0.785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项目属旧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2.4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小时,路基宽度12米。
3、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项目属旧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8.865公里,釆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小时,路基宽度10米。
2.2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标段号 | 服务类别 | 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 环境监测主要服务内容: 1.按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开展各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2.定期提交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季度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本项目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主要服务内容 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 2.勘查工程现场,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 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动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 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环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并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6.按照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并完成归档; 7.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工作。 |
第2标段 | 水土保持监测 | 1.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按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包括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汇报材料、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 3.协助完成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
第3标段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 2.勘察工程现场; 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更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 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水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水保验收工作,并起草水保验收报告。 6.配合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工作。 |
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环保、水保验收并填报环保、水保信息平台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第1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 星或以上); 第3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 星或以上)。 |
企业业绩 | 第1标段: 投标人自2018 年8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公路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业绩及 1 项公路项目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 投标人自2018 年8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三标段: 投标人自2018 年8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公路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主要人员 | 第1标段: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6年8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或1个公路项目环境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第2标段: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6年8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第3标段: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6年8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
财务 |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自2018 年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编制标段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不得参加第一标段的投标,编制标段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位不得参加第二、三标段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http://www.nxcredi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0">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0、****-*******。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8 月20 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20 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14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2021年9 月 14 日9时00分前携带CA锁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一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湾商务区力德财富大厦2708 |
邮政编码:********b0a720754af836">750011 | 邮政编码:750011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马女士 |
电话:****-******* | 电话:189*****231 |
传真:********eede448caad72909a1a93dac">/ | 传真:********552a349182a0a1a6632">/ |
电子邮件:*******@qq.com |
2021年8 月 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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