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凤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19:0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安凤君、石安珉、张志鹏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俊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22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城市青城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初镇长139*****3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乔俊杰139*****122 | ||
附件: | |||
附件1 | 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DDHTFC-CG-********(招标文件编号:DDHTFC-CG-********)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亿鑫供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青城子镇园艺村卢家南沟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凤城市亿鑫供热有限公司 | 凤城市青城子镇集中供热服务项目 |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承担青城子镇集中供热区域的供热主体,供热面积约为27.5万平方米 | 承接主体在青城子镇注册成立供热公司,能够享有集中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该供热公司自成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青城子镇集中供热区域的供热主体。经营期间取暖费标准按照丹东地区统一收费标准计取,收取的费用由中选承接主体所有。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选承接主体自行承担。在供热期间,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中选承接主体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使用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 供热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 | 本项目承接主体每年承担冬季供热服务工作,按照政府要求,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承接主体进行供热设施维护和改造工程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如锅炉、烟道、引送风机、沉灰池等清灰保养工作。 供热期间,承接主体负责安全运营供热设施,锅炉司炉人员应按照国家锅炉司炉人员的岗位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注重安全,保持日常环境卫生。 供热期结束后,承接主体应对锅炉内炉灰进行清理,对锅炉房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妥善安置好供热设施、物质及人员,以确保来年供热工作的开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凤君、石安珉、张志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城市青城子镇
联系方式:初镇长13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乔俊杰139*****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俊杰
电 话: 139*****122
标签: 集中供热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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