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关于委托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体评议公告信息采购公告
内蒙古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关于委托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体评议公告信息采购公告
二连分公司关于委托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体评议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HTWJJT-JTPY-002]
内蒙古呼铁外经集团公司拟对二连分公司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决定对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择优选择编制单位进行集体评议。
(一)项目名称: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呼铁外经集团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外经集团二连分公司作业厂区内821/822、823/824、825、826、827/838,厂区面积40万平方米。
(四)验收内容:二连分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仓储物流,作业量600万吨/年,环保措施为防风抑尘网抑尘、雾炮车抑尘、洒水车洒水抑尘,吸扫车吸尘、车轮清洗、场地硬化等方式综合治理。
1.设计内容
对二连分公司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最终取得环保验收备案文件。
2.设计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印发;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印发;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2007年12月05日印发;
(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6印发;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执行其他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规范及有关规定等
3.设计范围: 编制二连分公司木五扩能改造工程变更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4.设计周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
5.设计单位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近三年完成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7.付款方式: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费用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签订合同、提交报审版报告、取得环保验收备案文件的时间节点支付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用证明,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参与集体议价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截图。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 行查询。
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提供近三年完成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集体评议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集体议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以上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参与集体评议的编制单位必须按要求无遗漏提供。
6.报价:报价应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费、监测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及文印费等费用的全款含税总价格,以及不含税的总价格、税率。
7.服务承诺:承诺函(明确甲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对编制单位资格、验收付款方式能够满足)。
四、有关要求:
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议价企业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甲方可随时取消虚假企业参与集体议价的资格,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参与集体议价企业的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1.召集单位:呼铁外经集团公司
2.评议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东区远五纬路呼铁外经集团二楼会议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8日12:00
4.评议时间:2021年8月19日09: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单位及联系人: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
电话:****-*******联系人:袁志军
五、报名方式及缴纳竞价保证金要求:
1.凡符合本公告中参评单位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单位即日起开始报名,填写报名表(注明①参与议价的项目名称;②单位名称;③联系人姓名;④联系电话;⑤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外经集团公司办公室邮箱(********0@qq.com),联系人:王超,电话:158*****977
2.为确保履行合同,请报名参加集体评议的单位缴纳2000元竞价保证金,经集团评议确定为设计单位的该笔竞价保证金以及其他单位的竞价保证金在集体评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原账户。
3.竞价保证金汇款账户
名称:内蒙古呼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连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分行营业部 154*****1902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议价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参与集体评议的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议价项目编号 |
六、其他说明:
1.参加单位应提供所有企业资质文件的复印件资料,文件分为正副两套,均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签处也加盖公章。
2.凡参加评议的单位的资料文件正副两套不予退还。
七、评议说明:
1.所有报名的代表参加集体评议会议需签到证明其出席。
2.评议方法:按照企业资质、专业水平、设计周期要求、价格、服务承诺和付款方式综合打分,得分最高确定为编制单位。
八、合同签订:
确定设计单位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依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
2021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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