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血液净化中心、骨科、中医科等科室一批耗材采购(招标编号:GN2021-10-2477)进行招标采购,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成交)候选人如下:
项目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血液净化中心、骨科、中医科等科室一批耗材采购 |
项目编号 | GN2021-10-1606 |
包号、内容 | 第09包中医科中药超声雾化器吸氧管(面罩) |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名 | 01 | / | /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荃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到2021年8月16日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安徽新华宜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第01包和第02包投标文件中均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公示中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人,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