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涉及检察机关核心机密,属于保密级别较高的工作,需和数字化加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由于河南省检察院配备的档案数字化工作专用服务器软件是由郑州美林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且该公司具备保密资质,能保证涉密数据安全可靠、软件系统正常平稳运行、与省院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及数字化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郑州美林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郑州美林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76号3单元21层2101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邹涛周口广播电视台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超河南通联立信税务师事务所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剑峰周口日报社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20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冯琳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8号1号楼1单元17层1701号
联系人:丁永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单一来源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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