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食堂经营外包服务(三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市二院食堂经营外包服务(三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G-********
二、项目名称: 市二院食堂经营外包服务(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西南角
中标金额:30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二院食堂经营外包服务(三次招标) 服务范围:一层营养食堂和负一层职工食堂,各约1000平方米,餐厅约600平方米,后场约400平方米。主要为住院病人及职工提供营养膳食服务。餐饮保障单位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及职工供应早、中、晚餐及工作餐、点餐、包厢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丽娜、余宝华、周旭红、高伟、杨爱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B栋329室,联系电话:131*****5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中江花园1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陈勇
131*****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 话:131*****595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业绩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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