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竞价公告-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竞价公告-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ID | 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时间 | 价格 |
---|---|---|---|---|
1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 ****************22 | 2020-10-26 16:59:19 | 0.45 |
2 | 成都晨越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9 | 2020-10-26 16:58:29 | 0.5 |
3 | 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6A | 2020-10-26 16:59:22 | 0.75 |
甲方: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 |
甲方采购人:孙剑 | 乙方代表:马秀珍 |
联系方式:137*****472 | 联系方式:159*****887;159*****887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商品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
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 个 |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1 | 0.45 | 0.45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区河西组团规划九街和巴彦托海路交口北侧、市水利局办公楼西侧
3、工程内容:新建建筑内部主要职能为地下停车场,留置室及相关配套供能房间;本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软包及硬装)、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新风空调)、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项目建成后所必要设备购置:建筑内设 3 部电梯,必要家具、厨房设备、净水设备;室外场区配套工程包括场地内硬化、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
4、合同金额:********元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剑137*****472
6、竞价结束时间:2020年10月26日17:00
二、竞价范围:呼伦贝尔市纪委纪律审查保障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竞价最高限价:
1、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8号计算;
2、竞价人报价方式:
①、竞价控制价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8号计价*1;
②、竞价人以费率进行报价,费率是指竞价人拟收取编制服务费总价的费率,即实际服务费=标准计价(基本收费+效益收费)×费率(例如:按费率0.7计取服务费,实际服务费=标准计价×0.7)。竞价人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8号)相关付费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难易度综合考虑,以费率报价(竞价人在竞价时只需填写费率),费率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投入本工程造价咨询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齐全。
4、具有类似服务经验和业绩,在近三年有3000万元以上的相关竣工审核业绩;
5、审核期限:2020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要求: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