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财政局专网扩点建设合同公告

宁乡市财政局专网扩点建设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0107-2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财政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专网扩点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1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元)
1宁乡市财政局专网扩点建设 其他服务三年50M数字专线363900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租用标的物

/高速互联网专线/商务动车 √数字电路/裸光纤

速率

50M

10M

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实施条数,第一批采购

50M:51条

10M:34条

赠送IP数量

/个

购买IP数量

/个

IP地址年使用费

/万/仟/佰/拾/元(¥/元)/个

年租费

50M电路:

零万伍仟玖佰零拾零元(¥5900元)/条

10M电路:

零万壹仟贰佰零拾零元(¥1200元)/条

最终按实际接通条数核算

一次性接入费

/万/仟/佰/拾/元(¥/元)/条

合计费用

叁拾肆万壹仟柒佰零拾零元整(¥341700元)/年;三年合计壹佰零贰万伍仟壹佰零拾零元整(¥*******元含税)。

接入用途

独立预算单位财政专网

接入地点(电路需写明A-Z端地址)

50M电路:A端:宁乡市财政局

Z端:中共宁乡市委党校(宁乡市行政学校)、宁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乡市公安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司法局、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宁乡市融媒体中心、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宁乡市科学技术局、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乡市教育局、宁乡市中小学教研室、宁乡市仪器电教站、宁乡市教师进修学校、宁乡市虎山特殊教育学校、宁乡市幼儿园、宁乡市大屯营镇石家湾初级中学、宁乡市道林镇道林初级中学、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初级中学、宁乡市东湖塘镇东湖塘初级中学、宁乡市夏铎铺镇夏铎铺初级中学、宁乡市金洲镇金洲初级中学、宁乡市双江口镇双江口初级中学、宁乡市菁华铺乡桃林桥初级中学、宁乡市回龙铺镇回龙铺初级中学、宁乡市煤炭坝镇煤城初级中学、宁乡市坝塘镇坝塘初级中学、宁乡市资福镇资福初级中学、宁乡市灰汤镇灰汤初级中学、宁乡市双凫铺镇双凫铺初级中学、宁乡市大成桥镇大成桥初级中学、宁乡市喻家坳乡喻家坳初级中学、宁乡市老粮仓镇老粮仓初级中学宁乡市流沙河镇流沙河初级中学、宁乡市青山桥镇青山桥初级中学、宁乡市横市镇横市初级中学、宁乡市黄材镇沩滨初级中学、宁乡市沩山乡沩山初级中学、宁乡市巷子口镇巷子口初级中学、宁乡市龙田镇龙田初级中学、宁乡市沙田乡五里堆初级中学、宁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宁乡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宁乡市殡仪馆、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宁乡市人民银行、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M电路:A端:宁乡市财政局

Z端:宁乡市白马桥街道白马桥初级中学、宁乡市历经铺街道中心小学、宁乡市城郊街道城郊初级中学、宁乡市玉潭街道城北初级中学、宁乡市长郡沩东中学、宁乡市南雅蓝月谷学校、宁乡市实验中学、宁乡市第一高级中学、宁乡市第二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四高级中学、宁乡市第五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六高级中学、宁乡市第七高级中学、宁乡市第九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十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宁乡市云起实验小学、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水利局、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乡市沩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01 ——2024-09-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0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6.67%。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022年度租赁及服务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33.33%。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023年度租赁及服务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33.33%。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05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满叁年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6.67%。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067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二)甲方在租用的服务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方租用的电路或专线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严禁将自带IP地址或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或专线转租给第三方(如:互联单位、ISP使用),不得利用中国联通互联网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非法VOIP电话。否则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服务,停用甲方的电路或专线,同时预存的款项不予退还,且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如甲方用途发生变更时须书面告知乙方,如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或变更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律规定,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IP端口。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对于所有网站未备案不能先接入的要求,甲方若使用乙方IP接入网站,必须先到乙方单位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由乙方审核通过并提交通信管理局报备,待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且下发网站备案号后方可开通。否则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IP端口。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如果需要更换所租用的服务,甲方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具体时间从乙方正式收到甲方的变更服务通知单日期为准。如果甲方提出改动接入地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七)如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租用的互联网专线的剩余使用时间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标准为:按本协议约定计算出未到期时间的合计使用费,按合计使用费的 30 %计算补偿费。在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如甲方享受了乙方优惠活动资费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解除。

(九)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否则视为违约。

(十)如甲方自带AS域号或IP地址接入,需提供AS域号、IP地址等信息。业务开通后,甲方如需变更AS域号或IP地址,必须重新签订业务合同。

(十一)乙方保证甲方租用数据服务的畅通和负责日常维护。

(十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具体标准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施行。

(十三)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十四)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基数支持。

(十五)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终端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十六)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

(十七)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甲方提供费用账单及发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花明北路财政局地址: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法定代理人:王春林法定代理人:伍文亮
委托代理人:胡立新委托代理人:孟阳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docx



标签: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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