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QFXGAJJJDD[2021] 第01号

二、谈判项目: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500元(0.5元/每人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考场必须位于清丰县或南乐县辖区内,并符合《河南省标准化摩托车考试场地建设方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考试场地独立,封闭管理,只能用于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不得用于训练使用。考试车辆配置不少于2辆(其中带档位三轮摩托车1台,带档位两轮摩托车1台);有候考室、待考室,配置有考试监控视频和卫生间及便民服务设施,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满足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2017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5:00?18:30北京时间 下同)按本文件规定报名获取。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8月22日下午15:30。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以现金方式交纳3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方式报名的供应商谢绝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电话:****-*******

2021年8月17日

标签: 考场服务 驾驶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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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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