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为市鹤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星旗村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2021年无为市鹤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星旗村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项目名称 | 2021年无为市鹤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星旗村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1SL1542 | |
标段名称 | 2021年无为市鹤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星旗村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1SL154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鹤毛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无为市鹤毛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正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3幢办1202-1203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汇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97 | |
项目负责人 | 杨杨 | |
证书编号:皖********0294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66 | |
项目负责人 | 鲁俊 | |
证书编号:皖********2622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 | ||
/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被质疑项目经理董光红在临泉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经无为市鹤毛镇人民政府与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核实,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职工董光红在临泉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无变更情形、无项目经理变更缴纳违约金情形。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取消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汇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原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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