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2021DFWGZ016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1年8月17日
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12600 号(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联合体成员)
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壹元捌角/平方米(¥31.8元/平方米)
施工费率投标报价:百分之玖拾肆点玖伍(94.95%)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张盛国、厉潇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朱泽忠、任雪松
公示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2106-341323-04-01-482066
1.4招标人: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项目编号:2021DFWGZ01606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DFWGZ01606
2.5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6建设规模: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包含四个地块,本次招标范围为轴承产业园四期C区及轴承产业园四期D区。其中,轴承产业园四期C区总用地280.88亩,总建筑面积8.67万平方米,具体包括9栋厂房8.6万平方米,一座公用站房576平方米,门卫48平方米,室外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轴承产业园四期D区总用地43.72亩,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具体包括科技研发楼1.3万平方米,生产车间3.56万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室外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5亿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7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3.5亿元
2.8计划工期:总工期420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的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工作。施工周期:轴承产业园四期C区施工周期120日历天;轴承产业园四期D区科技研发楼施工周期360日历天,生产车间施工周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灵璧轴承产业园四期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必须是包含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总承包业绩,仅含专业工程(例如装饰装修工程或布展工程等)的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在此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如该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会濒临破产。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12日。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7日11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1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经济开发区
邮编:234200
联 系 人:张盛国、厉潇洒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系 人:朱泽忠、任雪松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 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9.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技术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51)********,181*****660。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5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只能开具企业名称的发票。请投标人携带已交款的有效凭证并于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起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楼财务部(1001室)办理。
9.6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84*****603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1年7 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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