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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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京山市钱场镇原怡和建材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产生的石料出售项目(第二次)于 2021年 7月 19日在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new.jsggzy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2021 年 8月19日在 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开标,并于 2021年 8月 1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京山市钱场镇人民政府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京山鑫茂建材有限公司 | 京山鑫鹏劳务有限公司 | 京山中盛建材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8 | *******.19 | *******.25 |
服务期 | 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约定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卢鑫平 | 卢鹏飞 | 唐威 |
备注 | 26.50元/吨 | 26.10元/吨 | 25.90元/吨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1年 8月 19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京山市钱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京山市钱场镇京天北路16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传真):158*****706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京山市金山国际铂金公寓612
联系人: 冉艳华
电话(传真): 139*****277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京山市轻机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 张吉刚
电话(传真): ****-*******
招标人:京山市钱场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2021 年 8 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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