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8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1]000107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三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1]000107号
(3)项目内容: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湖南三港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招标文件 /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6月17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
方式:送货上门
4.付款
1、合同中约定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6-17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6月17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方定安法定代表人:苏深根
委托代理人:汤丰林委托代理人:苏深根
电话:138*****928电话:136*****080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
帐号:****************01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火化炉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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