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河东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45cc0d085c23194d1b871c7dcb7f086bce)
昭平县河东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45cc0d085c23194d1b871c7dcb7f086bce)
项目名称 | 昭平县河东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ZPZJZB202107工字004号 | ||||||
建设单位 | 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一所完全小学,36个班级共1620人,项目总建筑面积10634.80平方米,运动场74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安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18日15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办理了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 39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质量等级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
工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办理了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 39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质量 等级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彭凌(证书编号:034500201;身份证号:********6106231034) | ||||||||
项目经理 | 杨莉莉(注册编号:桂245121222489,身份证号:450105198603191529) | ||||||||
专职安全员 | 冯文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0450;身份证号:450403199104091812) | ||||||||
余远强(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02345;身份证号:452725199505160774)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37514425.41元(其中设计费795457.00元,建安费36718968.41元) | ||||||||
工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2)施工部分: 自发包人办理了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 390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质量 等级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奕钧(注册编号:桂245151654293;身份证号:********871014303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何丽华(证书编号:194500570;身份证号:450105198207062020) | ||||||||
项目经理 | 杨德道(注册编号:桂245151654335;身份证号:452131198611101831) | ||||||||
专职安全员 | 梁信福(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8399;身份证号:450703198812151216) | ||||||||
陈永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1302;身份证号:450421199212047512)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66993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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