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多层8#、9#厂房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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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多层8#、9#厂房配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16:00

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多层8#、9#厂房配电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1、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多层8#、9#厂房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

ASFGSG2021-019

招标人

安阳润达产业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标地点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评标室

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5日

评标时间

2021年8月19日

质量

合格

工期

30日历天

建设地点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

建筑面积(?O)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中标价

*******.41元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技术标得分

信誉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佳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1元

张宏胜

11.68

9.30

62.62

83.60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3元

荀勇

11.82

2.5

44.35

58.67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景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元

高朝阳

11.80

0.00

44.98

56.78

3

河省佳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

资质证书: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三级

项目经理:张宏胜证书编号:豫********1770

业绩荣誉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三项认证齐全有效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2019年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濮阳市建设工程投标先进单位 2020年5月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1、2019年3月20日-2019年6月18日郑州金水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供配电工程。

2、2018年5月26日-2018年7月26日中航光电新技术产业基地10KV电源引入及内部配电工程。

3、2018年6月1日-2018年9月28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外供电工程施工。

4、2018年2月7日-2018年4月6日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变配电工程。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2019年度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2020年5月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1、2018年2月7日-2018年4月6日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变配电工程。

2、2019年9月15日-2019年11月10日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一区至三棚户区H、1-4、2-3块地供配电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F

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承修一级。

项目经理:荀勇证书编号:豫137*****0494

业绩荣誉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齐全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一项工程、项目名称国网辽宁沈阳供电公司沈北供电公司10KV道义线等5条线路配电设备防护治理,箱式变电站电缆井治理及基础大修,实际竣工2019年7月10号。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河南景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MA3XACW2X7

资质证书: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承修、承试四级

项目经理:高朝阳证书编号:豫********5225

业绩荣誉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润达产业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洪斌

电 话:185*****98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会娟、李浩军

电 话:186*****344132*****867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F

联系人:李静

电 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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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厂房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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